在推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中,霍山县立足县情,创新建设“文明超市”,通过积分制管理,引导群众“强精神”“富口袋”,从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激发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文明超市”已成为带动乡风文明的新举措、新载体、新平台。
高位推动“接地气”。一是科学谋划。广泛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意见,出台《霍山县文明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从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老爱亲、环保卫生、热心公益等方面开展“8+X”文明新风评比,对群众身边的“小真、小善、小美”予以积分量化。二是规范管理。按照“县指导、乡镇负责、村居实施”的原则,对超市选址、积分兑换标准和范围、文明新风评比程序、资金管理等进行规范。三是统一标准。超市按照有门头标牌、有专区专柜、有商品兑换登记簿、有管理制度的“四有”标准统一管理。县级统一设计“文明存折”,对群众的文明积分和兑换情况进行登记,“文明存折”上的积分情况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群众主体“聚人气”。一是评比细则量身打造。在积分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当地在弘扬文明新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制定“个性化”评比细则,力求能推广、有成效。二是超市建设因地制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文明超市”建设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一般设在村(社区)人口集聚地,可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或扶贫驿站自建,安排志愿者管理,也可以与当地群众认可度高、诚信经营的商超合作,设立兑换专柜。目前,全县建成“文明超市”75家。三是新风评比公开公正。通过广发“英雄帖”等形式动员群众参与文明新风评比,评分细则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各村成立由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五老乡贤、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评比委员会,通过个人申请、村组推荐、评比委员会初评、村民会议通过、公开公示等程序进行,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先进群众评,积分群众议”,有效保证文明新风评比的公正性。
示范带动“扬正气”。一是强化典型引领。“文明超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霍山县精心打造“最美引领”系列品牌,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家庭”“最美庭院”“好婆婆”“好媳妇”“脱贫之星”等评选表彰活动,表彰身边先进模范2000余人次。这些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让群众学有标杆、行有示范,极大地推动了社会风尚向上向善。二是创新形式宣传。通过召开表彰大会、模范宣讲、“好人榜”、送荣誉进家庭、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创作文艺作品等多种方式,让身边人讲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点赞真善美,弘扬新风尚,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诸佛庵镇创作的《四弦书:救人英雄“亲戚”多》、佛子岭镇创作的《小品:文明超市》深受群众喜爱和欢迎。三是加强村民自治。在“文明超市”建设中,设立道德评议“红黑榜”,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进行“反向约束”,对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参与黄赌毒、不赡养父母、不诚实守信等家庭实行“一票否决”,并责令限期整改,树立鲜明导向,让德者有得、好人好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