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山召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方案》以及《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霍山城区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该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自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沿高速连接线向西延伸至铜锣寨路交口,沿铜锣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与儿街路-白马尖路,直至白马尖路与外环路交口,沿外环路向东延伸至105国道交口,沿105国道向南延伸至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包括经开区的蔡家大山安置点、陶家榜安置点和衡山镇的纱帽尖安置点。在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非法贩卖、运输、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