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县纪委要求,磨子潭镇纪委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督促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
一是严格申报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礼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于15个工作日之前填报《霍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礼事宜事前报告表》,写明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安排车辆数量及来源等情况,并签订《承诺书》,事后于15个工作日内填报《霍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礼事宜事后报告表》,写明具体操办情况以及遵守承诺情况;党员干部操办葬礼实行事后书面报告制度,于葬礼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霍山县党员干部操办葬礼事宜情况报告表》,报告具体操办情况。
二是严格纪律要求。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邀请本单位领导及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个人参加;严禁采取公开或搞暗箱操作的方式,借机敛财或超标准收受礼金、礼品等。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镇纪委不定时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对操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磨子潭镇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不仅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的“红线”,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作出表率,推动移风易俗。(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