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佛子岭水库管理处,六潜公路管理处:
《霍山县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业经县文明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霍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5月17日
霍山县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2012年-2014年)
为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民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在新一轮创建中争先进位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以文明县城创建为主线,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群众文明素质、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文明创建工作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全民参与的实际行动,高标准、高目标深化文明城乡创建工作,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用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成效造福人民、取信于民,建设全面文明、城乡协调、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霍山。
二、奋斗目标
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逐步走上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创建轨道,全县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达到和超过文明县城建设的指标要求,着力打造竞争力更强、知名度更广、文明程度更高、人居环境更佳的现代化新霍山,使霍山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先行县域,使霍山发展力、竞争力、影响力居于全市全省前列,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理想的幸福家园,确保2013年成功争创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2014年成功争创第四批全国文明县城。
三、建设任务
(一)群众文明素质提升计划
——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教育。
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安徽精神”、 “六安精神”、 “霍山精神”大讨论活动,总结提炼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出来的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霍山精神”,开展以“霍山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霍山精神”深刻内涵成为群众认同的精神纽带、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开展“八荣八耻”、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基本内容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依托市民学校和党校,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对群众进行提升文明素质学习培训。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党校、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社区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扎实开展“公民道德日”和“道德模范”宣传实践活动,从培养良好公共文明行为习惯入手,广泛开展“你扔、我捡”、消除视觉污染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清洁乡村万人大行动。以“文明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积极推进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有序候车,文明让座”、“交通文明我先行,志愿奉献一小时”和假日文明行动。以“爱护公共设施,方便你我他”为主题,教育引导群众爱护公共设施,自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分局、团县委、县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社区
——广泛开展文明教育。
坚持民本原则,提高城乡居民整体素质。在全县广泛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重礼貌、讲礼仪、别陋习”。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文明礼仪的培训。在全县中小学和社区学校开设文明礼仪课程,组织中学生礼仪宣讲队深入社区进行宣讲活动。开展“文明礼仪规范”征集活动,举办霍山群众文明礼仪知识比赛和文明礼仪之歌——和谐家园广场大型文化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倡导公务礼仪、社交礼仪、公共礼仪,形成礼貌谦让、女士优先、礼让老幼的社会风尚,营造舒心、快乐、高雅的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妇联、各社区、经济开发区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成立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积极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主力军的作用,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三年内建成青少年实践活动基地3处,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均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所以上。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要积极发挥示范、培训等功能作用。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科协、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深化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建立社区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以街道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建设相关责任部门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文明和谐社区共建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社区党团组织和“五老”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团员和“五老”在创建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文明社区达标率达90%以上。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社区自治达标率为95%以上。充分运用“社区议事园”“社区论坛”有效载体,搭建立体化、多方位的居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着力营造“社区的事百姓议、百姓的事自己解决”的参与氛围。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专职社区工作者,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逐年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各社区
——全面改善社区公共服务条件。
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开发社区服务新载体,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满意度达80%以上。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计生委、县卫生局、各社区
——加强社区文化教育场所建设。
进一步加强社区文化宣传队伍建设,全面实施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发挥社区群众学校(分校)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积极构建社区文化载体与发展平台,建设基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络,全县街道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内有固定的宣传橱窗,建有社区图书室、社区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以社区邻里节和文化节为载体,开展社区传统文化节庆活动,增进邻里互助和友爱。建立街道、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和健身点,群众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大于60%。
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县体育局、各社区
——积极改善住宅小区生活环境。
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老住宅小区出新改造。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自治共管”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强化全县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各社区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做好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工作,及时受理、调解小区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行老旧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对所有老旧住宅小区实施道路平整、管道疏通、补植绿化、楼道亮化、楼幢指示牌改造工程,完善小区消防设施,设立消防宣传栏,建立消防警务室,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责任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各社区
——深化社区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幢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革命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再就业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邻里节、“美德进家庭”、“亲情五线谱”、 “邻里一家亲”活动,促进交流互动,感受社区温馨,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和谐。加大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力度,活动覆盖率达90%以上。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整合社区综合治理的人才资源和组织力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应急反应机制,推进社区安全。到2014年全县95%以上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大于95%,对创建活动满意率大于90%。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各社区
(三)县城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
2012年目标
1.环卫全面实现机械化。两条文明路主干道实行机械化清扫,沿途垃圾全部实行挂桶收集车运输,取消板车收集,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加大保洁力度,环卫机械化率将达70%。
2.积极探索城市建管分离,公共管理服务职能高效规范的大城管工作体制。
3.落实破解市容管理难题五项措施:实施禁止临街商户在公共县域燃放烟花爆竹,在主要商业街设立噪音侧量仪,开展“噪音污染治理年”活动,彻底根除擅自产生噪音扰民行为;禁止散放宠物犬,明确管理职责,实行家养宠物犬许可证制度,加大县城流浪狗捕杀力度;移风易俗,殡仪车辆途经城区道路时,禁止沿途放爆竹、撒纸钱,培育文明新风;④在城区道路规划建设、科学设置停车位,着力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综合利用率;⑤《霍山县城乡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批准出台。开展县城及主要国、省道两侧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强化先批后设、批后监管工作。开展高速公路连接线和县城大型户外广告招标拍卖工作。在县城两条文明路更新门头标牌材质,取缔喷绘画面,整改率达到70%以上。
4.深入开展城管执法“效能建设年”活动,围绕“队伍建设军事化”的目标,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高效廉洁的城管执法队伍,力争实现全国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管理。
5.建立健全文明程度指数自测自评、自查自纠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
2013年目标
1.成立环卫股份制公司,民营资本投资比例不低于30%,开展第二次环卫保洁外包试点工作,环卫工作实现政企分离、管办分离、收费与执法分离;实施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置,并导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模式;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初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
2.深入推行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市容管理实行执法队员全路段包保责任制,规划执法在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坚持“前置化”执法模式,县城内实现全年零占道经营、零噪声污染、零违法建设,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3.利用现代化办公场所,建立以城管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城管执法过程中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城管通等高科技装备为终端,全程办公自动化的现代城市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减量化、规范化、科技化。
4.全力争创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
2014年目标
1.环卫股份制公司运转高效规范,环卫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垃圾处理实现产业化,并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文明创建成果充分巩固,县城点、线、面创建水平均衡提升,宜居宜商的城市环境形成。
3.城乡文明观念深入,文明意识提高,做到城管向乡镇延伸工作全覆盖,构造大手拉小手、城管进学校和社区、城管进乡镇“三位一体、共建共管”的文明创建新平台。
4.继续推行“亲民、便民、为民、爱民”城管执法举措,注重人性化执法理念,构建“和谐城管”之路。强化女子城管巡逻班、城管110服务中队建设,树立全国一流城管品牌。
5.体制完善,机制灵活,城市管理水平跻升全国一流,全力争创第四批全国文明县城。
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各社区、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2012年完成迎驾大道“白改黑”工程,建成与儿街路、淠源西路、花园路、环城东路,完成新城区加压泵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工程,启动文峰公园二期和新的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建设。
2013年建成铜锣寨路,完成开发区二期拓展区给水管网工程、文峰公园二期工程、外环路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启动淠源东路、高速路连接线二期、白马尖路、文峰北路、衡山二桥工程。
2014年建成淠源东路、柳林路、西镇路、文庙路、文峰北路、衡山二桥、迎驾大桥停车场、衡山北路停车场,完成外环路改造及淠河景观带、植物园、垃圾填埋场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启动高桥湾文化公园、顺河街游园、新政务游园、高速公路连接线防护林带建设工程。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衡山镇、经济开发区
——实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加强农(集)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三年内完成中兴路农贸市场的拆迁新建和淠河路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加强农(集)贸市场内部管理与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开门评议、群众满意度排序、“星级”农(集)贸市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农(集)贸市场定人定岗责任模式,全面提升农(集)贸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实现食品安全、经营秩序、购物环境上台阶、上档次。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城管执法局
——强化经营性场所卫生监管。
加强“五小行业”(美容美发店、小餐馆、浴场、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县、街道、社区(村)卫生监管工作网络,不断提高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实行属地化管理,配齐、配强卫生协管员,强化常态长效管理,确保对全县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经营性公共场所配备并规范使用消毒设施,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彻底杜绝无证经营、不规范操作和卫生不合格现象。
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规范网吧、电子游艺厅管理。
建立健全网吧监管划片定人责任模式,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联合巡查执法机制,配强网吧监督员,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行为,严格取缔无证照网吧、电子游艺厅。建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的提档升级,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四)优化规范交通秩序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对主干道设施、机动车道路路面、人行道道板、护栏等设施实施维修改造。道路名称、标牌设置合理,文字及注音规范。公共图形标志设置、街巷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路灯全面按照标准清查修缮。完善主要道路、公园、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辖区内主要道路、重要部位场所全部安装电子设备监控系统。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残联
——优化交通秩序管理。
加强数字平台建设,实现110、120视频信息与数字城管平台信息对接。实施全县范围内视频信息(摄像头)、图片信息(城管通)、音频信息(对讲机)的全覆盖。全面治理交通堵点,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渠化交叉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解决交通拥堵现象。加强辅警、协勤力量,组织群众和志愿者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健全完善交通协勤机制。优化与规范主次干道和小区内停车。进一步巩固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成果,探索从源头上治理非法营运车辆的机制。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深入实施交通文明行动。
建立健全巡逻防控体系,完善“网格式”巡逻执勤模式,进一步强化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抄告机制和媒体曝光机制,促使群众提高交通文明素质。大力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交通文明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全县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5%,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0%,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建成一批示范性较强的文明交通路口和文明道路。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
(五)广泛开展关爱行动
——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志愿者招募与培训,推进志愿服务和社区服务的有机结合,提高志愿服务管理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的文化建设。保障志愿服务顺利推进,实行品牌化、社会化、项目化运作,着力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和考核指标,加大权重,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雷锋标兵”和“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树立、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使志愿精神成为文明风尚。从2012年起,把每月5日确定为“学雷锋志愿服务日”,各志愿服务队集中开展活动,扩大声势,不断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向新高度。
责任部门:县志愿服务协调小组
——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大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四大社会弱势群体;大力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行动,致力维护社会秩序,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行动,崇尚自然、善待环境,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责任部门:县志愿服务协调小组
——开展慈善与“四助”活动。
坚持主题性捐助和日常性捐助相结合,企业捐助和个人捐助相结合,壮大慈善资金规模,提高慈善救助能力。广泛开展“爱心助残”、“希望助学”、“阳光助老”、“真情助困”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社会责任意识。动员群众参与“爱心企业”、“爱心家庭”、“爱心人物”的评选活动,调动群众热情,宣传和促进社会关爱行动。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残联、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六)全面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
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为民办实事的投入,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目标。开展“千名机关干部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网络调查、入户问卷、来信来访分析,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城乡文明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每年开展为民办实事行动,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强化文明诚信服务意识。
紧紧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公开承诺制,努力树立诚信政府有诺必践的良好形象。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大于95%。完善商贸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商贸企业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信用服务水平,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服务月”主题活动。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
——着力规范窗口行业服务。
全面推进文明行业和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达标竞赛活动,促进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水平提升。强化服务品牌创建,加强服务品牌管理。开展公共场所文明指数和窗口行业满意度测评,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的文明程度。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5%。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全县窗口行业
(七)加快推进农村文明创建
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为主要抓手,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村庄整治示范点建设和文明单位与村结对共建“四推进”,实现“生活富裕”向“文化提升”转变。全力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文明程度同步提高。
——加快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坚持两手抓,在让农民致富的同时,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乡村文化站为基础,积极推进“乡村大舞台”文化服务点建设,为群众休闲、活动、培训和传播乡风文明提供最佳场所;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新村”、“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文化、科技、卫生、影戏“四下乡”和农民歌手、篮球、象棋、民俗“四赛”等活动,促进群众文明素质普遍提高,乡风民风明显好转。
——加快推进农村“四创”示范村建设。
2012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均建成“四创”示范村2个以上,2013年建成“四创”示范村累计达到80个,2014年累计达到140个。由县文明委评选、挂牌、表彰。
——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2012年建成圣人山、大河厂2个市级新农村示范点,2013年至2014年建成永康桥、同心、朱家畈、大化坪、鸟观嘴等5个市级新农村示范点。
——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2012年在乡镇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5所,在城区建成学校少年宫2所;2013年在乡镇及经济开发区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2所,在城区建成学校少年宫2所;2014年在乡镇及经济开发区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3所,城区8所小学均建成学校少年宫。
——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墙建设。
2012年,全县3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乡村文化墙示范点,2013年,全县6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乡村文化墙示范点,2014年,全县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均建有乡村文化墙示范点,并逐步增加文化墙布点。
——加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支持引导各乡镇积极争创市级文明村镇;诸佛庵、佛子岭、大化坪三镇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夯实基础,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村镇;衡山镇要确保蝉联全国文明村镇荣誉。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农村创建重点工程进度表
累计指标 年度
项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四创”示范村建设(个) | 34 | 80 | 140 |
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个) | 2 | 4 | 7 |
农村乡村学校少年宫(所) | 5 | 17 | 20 |
城区学校少年宫(所) | 2 | 4 | 8 |
农村文化墙建设(行政村或社区比例) | 30% | 60% | 100% |
(八)加快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创新
积极探索实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进一步焕发创建热情,改进工作方法,打造新品牌、培育新亮点、创造新特色。
——推进评选宣传学习时代楷模工作创新。
持续开展霍山县“学雷锋标兵”、“十大女杰”、“十佳志愿者”、“十佳环卫工人”、“百家孝星”、“百佳上门女婿”评选表彰活动,启动霍山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评选、表彰、学习、救助各级好人、道德模范和“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精神文明建设“月评十佳”。充分发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开展时代楷模事迹巡演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做好人、找好人、荐好人、评好人、学好人、比道德、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推进文明行动创新。
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以“四清四改”和加快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以加大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加大建筑工地、车辆清洗、渣土运输管理力度及根治牛皮癣等为抓手,推进城市环境治理。以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抓手,推进城乡秩序维护。以健全景区文明旅游公约、完善配套设施、净化服务项目为抓手,推进文明旅游。以“勤俭节约文明用餐”为主题,以宾馆酒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周、劝导周、整治周行动,扎实推进“文明交通 护花行动”,深化文明交通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员制度。
——推进文化引领工程创新。
深化“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专业文化工作者、社会热心人士、高校学生和基层文化骨干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征集提炼“霍山精神”,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安徽精神”、“六安精神”大讨论活动,全力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
——推进未成年人工作创新。巩固提升“五好五爱”教育、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13年底各乡镇及经济开发区均建成1所以上,2014年底城区各小学全面建成学校少年宫。
——推进城市管理创新。巩固主城区文明创建县领导分路段包保责任制,完善县领导包路段、机关包片、镇直单位包社区、业主单位包门前的创建包保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城市管理格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公安、电信、移动、联通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挖根治本,同时堵疏结合提供公共广告发布场所,根植城市小广告、牛皮癣问题。巩固深化文明程度指数自测自评、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始终保持最好水平。
——推进农村创建工作创新。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文明创建“双结合、双推进”。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整合农村各类创建资源,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逐步扩展,强化基础(2012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城乡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和当年工作目标,排出具体工作项目,确保当年目标达标。年底,县文明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达标考核。
第二阶段:深化建设,巩固成果(2013年)
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当年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各种工作机制与测评体系基础,形成长效常态,加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自查自评。
第三阶段:积极创新,提升实效(2014年)
各地各部门在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之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拓宽工作内容,积极创新创优,使霍山城乡文明水平位居全市全省前列。
五、保障措施
深化文明创建,是促进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坚持全党动员、全县发动、全民参与。为了强化行动计划落实到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县委督查组、县效能办、县文明办督查推进制度,建立城乡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横向和纵向协调配合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视察指导,文明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全民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
——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文明创建的经费投入,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重点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和基层社区、村镇倾斜,对群众关注的身边利益问题,优先给予解决。积极研究和探索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投入保障机制。
——社会动员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的强大社会组织力、动员力和凝聚力,充分发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形成强大的合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块负总责,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把文明创建各项指标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实行文明创建专项考核奖惩机制,组成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组,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各类评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督查问责机制。建立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重大行动跟踪督查。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督查机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采取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多种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建立自上而下、更加明晰、连贯一致的文明创建责任体系及问责体系,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或乱作为、完不成目标任务者,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