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明办,广德、宿松县文明办:
文明程度指数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城)的重要方面,也是美好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遵照部办领导要求,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测评成绩按30%比例计入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市、区)评比总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1.16个省辖市;
2.62个县(市),45个区(含叶集、毛集实验区)。
二、测评内容
(一)实地考察
主要考察广场、公园、主要商业大街、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社区、网吧、集贸市场、出租车、公交线路、汽车站、火车站、1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含省级)、1个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含省级)、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专栏情况等。
(二)省文明委重点工作
1.农村“四创”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
3.“中国好人”及“月评十佳”评选情况;
4.江淮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主题活动);
5.文明大行动:清洁环境、秩序维护、文明旅游、文明餐桌;
6、“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
7.中华经典诵读;
8.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
9.月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推荐情况;
10.省文明网、省文明办简报用稿量;
11.省文明办指定的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测评方式
1.省文明办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不定期进行暗访。
2.暗访组每个成员就相同测评内容进行打分,最后取平均分值为测评分。
3.对同一城市、县城(市、区)年度暗访两次以上的,取最低的测评分为当年最终分值。
4.全省各城区文明程度指数,按测评成绩单独排列。
5.暗访组撰写测评总结报告。每次暗访结束后,测评结果将及时在省文明网和文明风杂志上刊发。问题突出的地方,将一并配发现场图片。
四、总体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务求实效。本年度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分值按比例计入明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评选总分值并进行排序,排名靠后的省文明县城、先进县城将直接降入下一档次。对文明程度指数提升不力的城市和县城,实行后进约谈、媒体曝光。
2.保持常态长效是文明创建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要求。各市须对本市城区和所辖县(市)进行经常性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检查,动真格不讲情面,下苦功夯实基础,切实提高本市文明程度指数整体水平。
3.各市须将所辖城区和县(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按季度排名,并于季度结束后的下个月10日前报省文明办创建处(anhui30@126.com/传真:0551—2609713)。在文明城市评选总分排名中,对不上报的市,按季度计算每次扣一分。
安徽省文明办
2012年2月1日